(01601)发布公告,于2024年9月26日,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II(安福明讯新能源资料科技有限公司)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,出租人将购入承租人II自有租赁资产II,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;及出租人将租赁资产II租回给承租人II,租赁期为24个月,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3202.31万元,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(含增值税)约为人民币202.31万元。
租赁资产II为新能源电池生产线,资产凈值约为人民币3389.39万元。
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及咨询服务。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为公司部分日常及一般业务,预期将为公司带来稳定收入及现金流。